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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设置审批(执业登记、变更许可)
日期: 2014-07-14 字号:[ ] 视力保护色:

  办理事项:医疗机构设置审批(执业登记、变更许可)

  法律依据

    1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

    2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

  申请条件:100-7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,黄石市城区的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;100-299张床位的中医医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、民族医医院,100张床位以下的中医专科医院;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级别设置的一级、二级专科医院,二级康复医院;县(市、区)级妇幼保健院;专科疾病防治所;急救站、临床检验站(所)、护理院;医学检验实验室、病理诊断中心、医学影像诊断中心;含有市(州)行政区划名称非独立法人的“中心”

  适用范围:

    1、黄石市辖区内下列医疗机构,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初步审查,报省卫生厅审批:

      床位在100张(含本数)以上的综合医院;

      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、民族医医院;

      专科医院,疗养院,康复医院,妇幼保健院,专科疾病防治院;

      戒毒机构,急救中心,临床检验中心,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“中心”或跨地区字样的医疗机构。

    2、黄石市辖区内下列医疗机构,由市卫生计生委审批。

      床位不满100张的综合医院;

      县以下中医医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、民族医医院;

      急救站,护理院,医疗按摩医院;

      专科疾病防治所(站)。

  申报材料:

    一、设置审批:1、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2、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报告3、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

    二、执业登记、变更许可:1.《医疗机构申请执业(变更)登记注册书》一式三份;2. 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; 3. 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(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);4.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职证明(任职文件);5.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6.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证明(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,或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证明);7.资信证明;8.医务人员名录(姓名、性别、职称、学历);9.医师执业证书、护士执业证书。

   

  办理程序:

   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--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受理--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科复审及组织实地审查--分管领导审核--主任审批--行政审批服务科制作批准文件--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证书

  

  收费标准:不收费 

  办件类型:承诺件

  承诺时间:7个工作日

 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:8:00-11:30,下午:2:30-5:30(备注:法定节假日除外,夏令时会有时间调整,具体以当时办公时间为准)

  咨询电话:0714-6512221、0714-6259314

  服务投诉电话:0714-6512709、6228423

  政务服务中心网址:http://www.hsxzzx.gov.cn

 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网址:http://www.evolvingagent.com/

   

   

   

    



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1.doc
《医疗机构申请执业(变更)登记注册书》.doc

[来源: 黄石市卫生计生委 ]